刘娜律师亲办案例
一房二卖,谁才是真正房主
来源:刘娜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4-05
浏览量:490
案情简介:

200010月,李某将未办产权证的自有房屋以3万元价格卖于贾某,贾某付款并居住1年后回老家生活,该房由李某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租用。20046月,李某与程某签约,将该房屋以8万元价格售予程某,现程某要求李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,并办理过户。

争议焦点1、两份合同的效力;2、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归属?

律师案情分析:1、合同效力,涉案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均合法有效。李某虽将诉争房屋转让贾某,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,故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。

裁判结果:本案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,并且均未办理过户登记,贾某与李某签约的时间以及付款时间均在程某之前,故争议房屋所有权应属贾某所有,李某有协助贾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义务,程某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不予成立,法院判决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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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娜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7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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